揭密2008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过程
据 网易新闻 报道: 揭密2008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过程
编者按
每年的全国两会上,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。但是,你了解一份提案的办理过程吗?你了解政协委员和答复部门为之付出的努力吗?今天,我们在此展现一份提案的办理过程,并原文照录提案和答复的全文,以飨读者。
今年73岁的李连达是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研究员。他曾连任第八届、第九届、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。作为医卫界的委员,2006年2月6日下午,李连达曾和其他两位医疗界代表一起应邀走进中南海,当面向总理汇报他的医改建议。
在2006年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,李连达却首次递交了一份《关于社会治安亟待改进的提案》,此前,他向政协大会递交的提案都是和医卫有关。
当年下半年,李连达收到了来自公安部对他的提案的书面答复。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他的提案不到350字,但公安部的答复却有3100多字。
“有了令人满意的答复,我更关心实际情况的改进。这是最重要的!”李连达一个字一个字地强调说。
如今,不再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李连达并没有显得无职一身轻。“对我本人来讲,尽管现在不是政协委员了,但我仍会通过其他渠道,继续就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提建议,把社情民意反映上去。”李连达同时坚信:在这方面,新一届政协委员会做得更好。
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闫正斌认为,“从一定意义上说,政协提案已经成为推动治安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动力,加快了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。”
2004年6月,公安部办公厅对于原有的《关于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》进行了全面修订,进一步规范了建议、提案办理中的工作分工、分办交办、办理流程、起草答复文稿、督促检查、总结、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。
2007年11月6日,刚刚就任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同志专门就建议、提案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: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提案、建议,是群众观念、民主法制意识强的反映,望继续坚持下去”。(何春中)
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270号
案由:关于社会治安亟待改进的提案
审查意见:建议国务院交公安部研究办理
内容:
主题词:社会治安
提案形式:个人
提案人:李连达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
第2270号(政治法律类242号)提案的答复
李连达委员:
您提出的关于社会治安亟待改进的提案收悉,现答复如下:
一、关于“加强打击力量”问题
但是,正如您所指出的,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仍然不少,特别是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。
关于您所提出的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“应该加重法律制裁,加重判刑”建议,各级人民法院将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严重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打击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,既坚持贯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原则,也坚持罪刑法定、依法适用刑罚的原则,对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在法律的框架内适用刑罚,并予以严惩。
二、关于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”问题
多年来,围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,各地公安机关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尝试,收到了一些成效。下一步,公安机关将继续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关键环节,以信息化管理为抓手,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重要依托,强化实有人口管理,既促进人口的合理、有序流动,又有效防范、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。一是结合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全国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,深入开展人口调查和户口核对工作,努力做到对辖区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底数清、情况明、信息灵。二是落实流动人口管理的各项措施,对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、建档造册,减少漏管失控现象。三是严格按照“谁出租谁负责”、“谁留宿谁负责”的原则,进一步强化出租房主、旅店的治安管理责任,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。
三、关于“加大警力及治安力量”问题
下一步,公安机关将坚持外部增编、内部挖潜,基层优先、充实一线的原则,加大工作力度,切实缓解、解决当前警力和治安力量不足的问题。一是继续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,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,进一步加大增编工作力度,逐步增加民警数量。同时,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公安机关推行文职人员聘用制度。二是以抓基层、打基础、苦练基本功工程建设为契机,大力加强基层所队建设,有效整合警力资源,继续从政策、体制、机制上,推动警力下沉,使基层真正成为维护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,筑牢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。同时,坚持“警力跟着警情走”,合理配置警力,将警力配置在最需要的时段、地段。三是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,优化警力配置,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、农村警务工作机制,让民警真正进入社区、融入群众,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。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,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正规化水平,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,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。五是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动群众、依靠群众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发动起来、组织起来,真正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。
四、关于“重点城市、重点地区重点整治”问题
正如您所指出的,“重点城市、重点地区,应重点整治”。坚持重点整治,有效解决突出治安问题,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重要措施。近年来,各级公安机关坚持“哪里治安混乱就整治哪里,哪种治安问题突出就打击哪种问题,哪种方式有效就使用哪种方式”的原则,深入排查治安混乱的地区、部位、场所,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,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重点整治和专项治理,全国重点城市、重点地区的社会面治安秩序基本稳定。
下一步,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重点地区治乱工作力度。一是深入排查治安混乱的地区,找出、找准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,因地制宜地开展重点整治和专项治理,加强重点地区特别是首都、直辖市、对外开放地区、旅游地区等国际、国内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和部位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,牢牢掌握重点地区社会治安工作的主动权。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、火车站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等专项治理行动,巩固成果,坚决防止反弹。三是认真查找防范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,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,堵塞诱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漏洞。
感谢您对社会治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二○○六年六月七日
联系单位:公安部办公厅
抄送:
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(3)
国务院办公厅(1)
最高人民法院(1)
(本文来源:中国青年报 ) 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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